上海松江松江大型居住社区配套设施建设全面评估优化方案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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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松江区大型居住社区建设推进事务中心,对下述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接受合格的供应商提交密封报价。有关事项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松江大型居住社区配套设施建设全面评估优化方案 *、项目背景:根据陈吉宁书记在《审计情况专报》(第**期)“部分大居教育商业规划需评估优化配套设施建设有待加快”上关于“商相关区优化调整”的批示要求和张小宏副市长的工作部署,结合本次大居专项审计的相关建议,由市大居推进办牵头和部署,各区要以需求和问题为导向,以区为主开展本市大居的全面评估,形成“一大居一方案”。按照以上要求,我区须开展松江区大型居住社区(以下简称大居)配套设施建设规划评估优化工作。 *、项目主要内容:在建大居中所有审计涉及大居,包括泗泾南拓展大居(含泗泾大居)、佘山北大居、松江南站大居。主要内容具体项目内容、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竞争性磋商文件相应规定为准。 *、采购预算:**万元人民币,供应商的报价不得超过总预算金额,同时不得超过相应的分项预算金额,超过相应分项预算金额的报价不予接受。 *、供应商应对本项目内所有的采购内容进行报价,不允许只对本项目内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报价。 二、合格的供应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其他资质要求: (*)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供应商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供应商须具有甲级或以上工程咨询单位资信证书。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本次磋商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三、磋商文件的获取: 凡愿参加磋商的合格供应商可于在****年*月**日至****年**月**日每个工作日**:**~**:**、**:**~**:**,携带下列资料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至上海市松江区中山中路**号*号楼***室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法人证书); *、资质证书;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购买人)身份证件原件。 (如是法定代表人前来,则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凡愿参加磋商的合格供应商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磋商文件,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获取磋商文件的,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注:供应商须保证获得磋商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供应商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供应商承担。以上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仅用于本项目报名审核,不作为评审依据。 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磋商开始时间: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年**月**日**时,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磋商开始时间:****年**月**日*:**时。 五、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和磋商开始地点: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上海市松江区中山中路**号*号楼***室。 *、磋商开始地点:上海市松江区中山中路**号*号楼***室。 *、参加磋商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届时请参加磋商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进场签到,同时准备一份与响应文件一致的法定代表身份证明、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书以及相应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采购单位:上海市松江区大型居住社区建设推进事务中心 地址:上海市松江区中山中路**号 联系人:沈阳 电话:********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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