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桂林桂林市高新区综合产业园H型道路工程BT投融资模式招标的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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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程名称:桂林市高新区综合产业园H型道路工程BT投融资模式招标二、招标编号:*******-BT-***三、招标人:******四、招标代理机构:******五、招标范围:本项目的投融资及建设管理服务六、招标公告发布日期: **** 年** 月**日至****年 **月 **日,每日上午*∶** 时至**∶**时,下午**∶**时至**∶**时(法定公休、节假日除外)。七、开标时间: **** 年 ** 月 ** 日 * 时 ** 分八、中标结果:*、中标人:*******、中标价:建安总造价下浮系数为*.**%,工程建设其他费建设期投融资管理费取费率报价为*.**%,建安费建设期投融资管理费取费率报价为*.**%,征地拆迁费回购期投融资管理费取费率报价为*.**%,建安费回购期投融资管理费取费率报价为按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上浮的**%再加上*.*%的计算原则计算合同中的建安费用和投融资管理费用。*、承诺本项目建设期:**个月。*、承诺质量等级达到国家验收标准的合格等级。九、评标委员会名单:赖军、蔡明、方宁、陈广桥、易森田、郝宁、韦敏十、公告期: **** 年**月 **日至 **** 年**月 ** 日十一、说明:*、投标人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已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中标结果公告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首先依法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如对招标代理机购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代理机购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十五个工作日内书面向桂林市七星区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投诉。*、质疑电话:****** ****- ******* 传真: ****- *******十二、质疑和投诉书面要求:(*)质疑人或投诉人的单位名称或姓名、详细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等。(*)被质疑人或被投诉人的单位名称或姓名等。(*)质疑或投诉的事实及事实依据。(*)有关违规违法的情况和有效证明材料。(*)质疑人或投诉人的签章及质疑或投诉时间。如不按规定质疑或投诉的,视为无效质疑或投诉,不予受理。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