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惠州海丰县小漠镇政府公共租赁住房工程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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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丰县小漠镇人民政府拟建的 海丰县小漠镇政府公共租赁住房工程,经有关部门批准,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工程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一、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该工程为公共租赁住房工程,招标范围为土建工程项目,建设公共租赁住房一栋,框架结构/三层,建筑面积****.**m*,总投资***.*万元,建设工期***日历天,建设资金已落实。*、工程建设地点:海丰县小漠镇政府办公楼后面*、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二、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的独立法人企业。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三、凡具备承担施工能力和规定资格条件的施工企业,均可对上述招标工程项目到海丰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海丰县住建局二楼) 报名,时间为****年 ** 月 ** 日上午*:**至**:**;下午*:**至*:**止(北京时间),报名时投标申请人须提交以下材料:*、企业介绍信原件、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其身份证原件(委托的被委托人应为建造师本人,并带齐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原件及被委托人本人身份证原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二级建造师(含临时建造师)以上(含二级)资格等级证书原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省外企业须一级注册建造师;*、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省外建设工程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的管理办法》(试行)粤建法【****】**号文的要求,省外企业须到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理企业和人员信息备案手续,报名时提供信息备案手续证明材料原件;*、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建造师本人(带齐有效证件)在报名前须亲临建设单位作出投标承诺,并进行签名并盖公章确认,报名时提供投标承诺书原件;*、投标申请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从本单位基本账户一次性将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贰 万元汇入招标人指定账户,并向招标单位财务处开出收款收据凭证,收款收据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附在投标文件中。(招标人的开户银行及账号如下:招标人:海丰县小漠镇人民政府;开户银行:海丰县小漠镇农村信用社;账号:*****************)。以上报名资料须提供复印件一式二份,原件核查。报名资料应装订成册并逐页加盖公章。投标申请人所提供的证书、资料必须完整真实,同时招标人不接受任何证明或替代材料,如被发现有任何虚假、隐瞒、不符合要求者招标人将取消其投标申请资格,报名资料如有涂改或行间插字和增删的但没加盖投标申请人公章者,招标人将取消其投标申请资格。招标人:海丰县小漠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惠州市******地 址:海丰县小漠镇人民政府大院内 地 址:惠州市南坛北路**号三楼邮政编码: ****** 邮政编码: ******联 系 人: 李先生 联系人: 黎先生电 话:****-******* *********** 电话:****-******* ***********传 真: ****-******* 传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