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新乡延津县产业集聚区北区经十五路南段、新纬一路及新纬一路榆林排桥新建工程招标文件补遗通知(第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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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投标人:项目编号:延交财招标采购[****]***-*号项目施工招标文件作如下补充更改,本通知与原招标文件不一致之处,以本通知为准:原招标文件中第三章“评标办法”的部分:*.*资格审查(*)“投标单位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法定代表人到场)”现变更为:*.*资格审查(*)“投标单位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委托人身份证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委托人到场),授权委托人须提供授权委托书。”视为投标人知悉,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投标人自负。如有异议请与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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