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肇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送达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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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要区白诸镇天志养殖场: 我局于****年*月**日作出《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高农农罚告〔****〕**号) ,拟对你处以人民币叁仟元整(¥****元)行政罚款。因无法与你取得联系,也无法通过其他等送达方式送达,我局通过本公告向你送达(内容详见附件)。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天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附件: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高农农罚告〔****〕**号) 联系地址: 肇庆市高要区府前大街**号 联 系 人:何先生联系电话: ****-*******肇庆市高要区农业农村局****年*月**日(高农农罚告〔****〕** 号)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docx如有附件或图片请到网址中下载或查看https://***.******.***.cn/xwzx/gggs/content/post_*******.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