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泉州永春县民政局关于申请2025年福建省革命老区发展(未列入革命文物红色文化遗存保护利用)专项资金省级补助项目的公示

项目编号
点击查看
预算金额
点击查看
招标单位
点击查看
招标电话
点击查看
代理机构
点击查看
代理电话
点击查看

查看隐藏内容(*)需先登录

根据《福建省革命老根据地建设办公室关于落实福建省革命老区发展(未列入革命文物红色文化遗存保护利用)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有关事项的通知》(闽老区〔****〕*号)和《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民政厅 福建省革命老根据地建设办公室关于印发福建省革命老区发展(未列入革命文物红色文化遗存保护利用)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闽财规〔****〕**号)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现将申请****年福建省革命老区发展(未列入革命文物红色文化遗存保护利用)专项资金省级补助项目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为****年*月**日至**月*日,公示期内若有异议,请以电话或书面形式向县民政局反映。来电来信方式如下:公示电话:****-********来信地址:永春县桃城镇城东南街**号邮编:******附件:申请****年福建省革命老区发展(未列入革命文物红色文化遗存保护利用)专项资金省级补助项目的公示表永春县民政局****年*月**日查不到的内容图片请点击网址查看http://***.******.***.cn/zwgk/tzgg/******/t********_*******.htm
查看隐藏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