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合肥凤梅家园东区组团物业管理更改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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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梅家园东区组团物业管理”项目(项目编号:****CGCZ****)更改公告如下:原招标文件第三章第五项第*点内容为:“各专业人员齐全,且各类服务人员总人数不少于**人。服务人员工资应充分考虑合肥市招聘物业服务人员实际工资支付水平(每人每月不低于****元)。成本核算时所有配备的人员都应计算保险部分,每人每月不得低于***元(含医疗救助金),不得以使用**、**人员为由不予核算。”现更改为:“各专业人员齐全,且各类服务人员总人数不少于**人。服务人员工资在进行成本核算时不得低于长丰县现行最低工资标准(每人每月不低于***元),要充分考虑中标后当地招聘使用物业服务人员实际工资支付水平。成本核算时所有配备的人员都应计算保险部分,每人每月不得低于***元(含医疗救助金),不得以使用**、**人员为由不予核算。”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联系方法:单位:合肥市政府采购中心地址:合肥市阜阳路**号(原合肥市委)四楼项目联系人:李工(合肥招标投标中心一楼服务大厅*号窗口)电话: ****-******* 传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