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东莞关于南城区宏图科技中心窗帘项目的澄清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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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南城区宏图科技中心窗帘项目的澄清通知项目名称: 南城宏图科技中心窗帘采购编号: GNC******首次公告日期: ****年**月**日采购人名称: 东莞市南城宏图科技中心采购人地址: 东莞市南城区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东莞市南城区政府采购中心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东莞市莞太路**号侧楼三楼经办人名称: 张先生联系电话: ********澄清事项: 关于南城区宏图科技中心窗帘项目的澄清通知各潜在投标人:根据有关潜在投标人的咨询,现东莞市南城区宏图科技中心窗帘项目(项目编号:GNC******)作如下澄清通知:一、招标文件第二部分第*页手动阳光卷帘和第*页电动阳光卷帘的颜色要求补充如下:手动阳光卷帘和电动阳光卷帘的颜色要求为米黄色。二、招标文件第二部分第*页窗纱和面料的颜色、花纹及风格要求补充如下:窗纱和面料的颜色、花纹及风格没有特殊要求,根据招标文件第二部分第*页第*条交货验收与工期的第二款“采购人有权根据实际需要调整安装数量和颜色,付款时依据实际安装数量进行结算”执行,按现场装修色彩调整。三、招标文件第二部分第*页玻璃纸的技术参数要求如下:玻璃纸采用单色磨砂纸。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其他条款均无更改。请各投标人按照本通知及时做好投标的准备工作,并在接收到本文件后,必须在二十四小时内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传真至我中心。东莞市南城区政府采购中心地址: 广东省东莞市南城区莞太路**号东莞市南城区办事处联系人:张先生 邮箱:******.com传真:****-******** 电话:****-********二○一二年十月二十五日确认回执我单位确认收到《关于南城区宏图科技中心窗帘项目的澄清通知》(项目编号:GNC******),清楚了解该函件的内容。特此证明。投标人(公章):日 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