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厦门厦门同安民利电器有限公司行政处罚公示
查看隐藏内容(*)需先登录
厦门市同安区应急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公示行政相对人类型:法人商事主体行政相对人名称:******行政相对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Y法定代表人:蔡怡昌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同)应急罚〔****〕综**号违法行为类型:安全生产警示标志类违法违法事实:******未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应予处罚。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福建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年版)》中〈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相关规定裁量基准第十七条第一裁量阶次标准处罚类别:罚款处罚内容:对企业处人民币壹捌仟元整(¥****.**)的行政处罚罚款金额(万元):*.*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处罚决定日期:****年*月**日处罚有效期:公示截止期:****年*月**日处罚机关:厦门市同安区应急管理局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行政处罚ID:案件名称:******未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案对象类型:法人商事主体公示期限:*年信用类别:提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