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惠州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前公示(惠州博科环保新材料有限公司轻烃综合利用项目(二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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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惠******轻烃综合利用项目(二期)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惠******轻烃综合利用项目(二期)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惠州市江北三新北路**号市民服务中心*号楼,邮编******  联系电话:****-*******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项目名称 惠******轻烃综合利用项目(二期)建设单位 惠******建设地点 惠州市惠东县惠州新材料产业园环评机构惠******项目概况新建项目,拟建设*套**万吨/年异丁烷脱氢装置、*套***万吨/混合醇醚装置。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大气:主要包括进料加热炉烟气,再生空气加热炉—脱氢反应器—废热锅炉烟气,单醚提纯塔液环真空泵机组不凝气,储罐呼吸废气,装载废气,废水收集处理过程废气,设备动静密封点泄漏废气、污水处理站逸散废气及循环冷却水系统废气等。其中进料加热炉以及再生空气加热炉-脱氢反应器-废热锅炉废气通过SCR脱硝处理,装载废气经油气回收系统(冷凝吸附)回收处理,其余储罐呼吸废气、污水站高浓度废气等依托轻烃一期项目RTO/TO焚烧炉系统中的TO处理,单醚提纯塔液环真空泵机组不凝气依托RTO/TO焚烧炉系统中的RTO处理,污水站低浓度VOCs废气依托轻烃一期“碱液喷淋+活性炭吸附”处理,各废气经收集处理后达标排放。*.地表水:项目废水主要包括生活污水、初期雨水及生产废水,其中生产废水包括废水汽提塔塔底废水、地面冲洗废水、中水回用系统浓水等。项目废水经自建污水处理设施预处理,进入惠州新材料产业园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土壤和地下水:项目生产废水不涉及重金属污染物、持久性有机物等难降解有毒有害物质,通过实施分区防渗、防控措施,如废水处理设施、事故应急池等均采取地面硬化、防渗等措施,隔断污染物渗入地下水和土壤。*.声环境: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隔声减震等措施降低噪声,厂界噪声达标排放。*.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处置;一******回收利用;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环境风险:项目主要环境风险物质为异丁烷、甲醇、异丁烯、MTBE等原辅材料、中间产品、产品及产生的危险废物等,主要风险单元为异丁烷脱氢装置、混合醇醚装置、罐区及液体装卸站台等,主要风险类型为危险物质泄漏、火灾爆炸次生污染等。通过在生产装置区、罐区、液体装卸站台按要求设置防渗托盘、漫坡、围堰、防火堤等,采取分区防腐、防渗、防泄漏措施,严格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防止环境风险事故发生。公众参与采取网站公示、报纸公示、现场公示等方式开展了公众参与工作。  (信息来源: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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