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宿州G206南外环至蕲县北段改造工程项目结算审计服务采购项目成交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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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南外环至蕲县北段改造工程项目结算审计服务采购项目成交公示一、项目编号:ZZFH--*******二、项目名称:G***南外环至蕲县北段改造工程项目结算审计服务采购项目三、中标(成交)信息供应商名称:安徽******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巢湖市健康东路城管大楼三楼中标(成交)金额:*****.**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服务类名称:G***南外环至蕲县北段改造工程项目结算审计服务采购项目服务范围:G***南外环至蕲县北段改造工程项目结算审计服务,总造价约*.**亿元。
服务要求:项目成果按照相关国家、地区、行业现行相关标准要求
执行服务时间:**日服务标准:满足采购人及采购文件要求。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下午**:**-**:**,节假日休息)向安徽中正丰华******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安徽省宿州市埇桥区元一新天地写字楼B座,联系电话:***********。
若投标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
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向埇桥区财政局提出投诉。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实名提出,电子交易系
统或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if !supportLists]*、[endif]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
章,并加盖公章。(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质疑材料不完整的;*、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
的;*、对其他投标人(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
供合法来源渠道的;*、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采购人信息名 称:******地 址:宿州市埇桥区汴河西路金年华大厦
联系方式:************.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安徽中正丰华******地 址:安徽省宿州市埇桥区元一新天地写字楼B座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张工、张工电 话:***********(采购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