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梧州藤县林业局对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处罚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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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名称
行政相对人类别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法事实
处罚依据
处罚内容
处罚决定日期
处罚有效期
公示截止期?
处罚机关*
李家喜
自然人
藤林罚决字[****]第***号
对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处罚
****年*期图斑(****号)核查发现,藤县天平镇天平街***号居民李家喜于****年*月在天平镇龙旺四组“牛儿冲”(地名)超出林木采伐许可证范围采伐林木。我局于****年*月**日委托藤县******对其林木采伐情况进行鉴定,经鉴定,当事人李家喜超证采伐其他软阔***株,蓄积为*.**立方米,出材*.**立方米。根据《关于林业行政处罚有关问题的批复》我县目前林木价格标准为:杂木类价格市场均价为***元每立方米,经计算,李家喜所滥伐其他软阔价值为***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七十六条第二款
责令李家喜在次年造林季节补种滥伐林木株数*倍的树木,即***株。同时,决定对李家喜处以下行政处罚:处罚李家喜滥伐林木价值*倍的罚款,即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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藤县林业局*
欧铭峰
自然人
藤林罚决字[****]第***号
对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处罚
藤县同心镇同心村村民欧铭峰在无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于****年*月在同心镇同心村屋底么组“塘冲表”(地名)采伐林木。我局于****年*月**日委托藤县******对其林木采伐情况进行鉴定,经鉴定,欧铭峰无林木采伐许可证采伐其他软阔***株,蓄积为*.**立方米,出材*.**立方米。根据藤县价格认证中心《价格认定结论书》(藤价认定[****]**号)我县目前林木价格标准为:杂木类价格市场均价为***元每立方米,经计算,欧铭峰所滥伐林木价值为***.*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七十六条第二款
令欧铭峰在次年造林季节补种滥伐林木株数*倍的树木,即***株。同时决定对欧铭峰处以下行政处罚:处罚欧铭峰滥伐林木价值*倍的罚款,即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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藤县林业局*
吴旭宗
自然人
藤林罚决字[****]第***号
对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处罚
藤县太平镇古秀村村民吴旭宗在无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于****年*月在太平镇古秀村“古龙冲”(地名)采伐林木。我局于****年*月*日委托藤县******对其林木采伐情况进行鉴定,经鉴定,吴旭宗无林木采伐许可证采伐其他软阔**株,蓄积为*.**立方米,出材*.**立方米。根据藤县价格认证中心《价格认定结论书》(藤价认定[****]**号)我县目前林木价格标准为:杂木类价格市场均价为***元每立方米,经计算,吴旭宗所滥伐林木价值为***.*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七十六条第二款
责令吴旭宗在次年造林季节补种滥伐林木株数*倍的树木,即***株。同时,本机关决定对吴旭宗处以下行政处罚:处罚吴旭宗滥伐林木价值*倍的罚款,即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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