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湖北省中心】湖北交投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2024年服务区充电桩项目充电桩设备招标CDZ-3标段第1次答疑(标段编号HBSJ-202409GL-077001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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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 **** 年服务区充电桩项目充电桩设备招标第*号补遗书项目备案编号:******GL-******根据《湖****** **** 年服务区充电桩项目充电桩设备招文件》(以下简称“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的规定,现发布第*号补遗书。本补遗书是对招标文件的补充和修改,效力优先于招标文件。本补遗书正文共*页,请各位投标人注意是否完整。一、招标文件答疑*、投标人提问*:招标文件附录*要求:投标人近 * 年至少完成过一套液冷充电设备(一套设备需同时包括液冷充 电主机和液冷充电终端)供货业绩。 疑问:若投标人为充电桩设备制造厂商的授权代理商,制造厂商供货业绩是否可以作为投标人业绩。答复:可以。*、投标人提问*:针对招标文件P*页之附录*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之描述,即投标人近*年至少完成过一套液冷充电设备(一套设备需同时包括液冷充电主机和液冷充电终端)供货业绩。异议:该条要求,我司认为具有唯一性,据了解能满足此条款要求的目前仅华为品牌的桩能满足,请问是否可以换成:投标人近*年至少完成过一套液冷充电设备(一套设备中可以是液冷充电主机或液冷充电终端)供货业绩。谢谢!答复:根据市场调查结果,有一定数量充电桩生产厂家生产的充电桩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该条款要求不具有唯一性。本项目资格条件不作修改。二、招标文件补遗*、本次招标设置了最高投标限价:CDZ-*标段最高投标限价为:***万元;CDZ-*标段最高投标限价为:***万元;CDZ-*标段最高投标限价为:***万元。*、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项投标保证金金额“CDZ-*标段*万元”修改为“CDZ-*标段*万元。”若投标人递交的投标保证金金额高于上述要求,视为满足相关要求。*、随同本次补遗书一并发布工程量清单,请投标人注意下载,投标人完成工程量清单填报后须将工程量清单上传至投标文件“二、投标报价表”节点。*、其他内容未调整。招标人:湖******招标代理:**********年**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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