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南宁2012年长洲区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工程(I-II标段)更改通知(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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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投标人:*、原招标文件中:第**页(一)投标函:“致: (招标人名称)在考察现场并充分研究 (项目名称) (以下简称“本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后,我方兹以:人民币(大写): 元RMB¥: 元的投标价格和按合同约定有权得到的其它金额,并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施工、竣工和交付本工程并维修其中的任何缺陷。在我方的上述投标报价中,包括:安全文明施工费RMB¥: 元不包括:养老保险费RMB¥: 元在我方的下述投标报价中,不包括安全文明施工费、养老保险费:人民币(大写): 元RMB¥: 元如果我方中标,我方保证在 年 月 日或按照合同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始本工程的施工, 天(日历日)内竣工,并确保工程质量达到 标准。我方同意本投标函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期满前对我方具有约束力,且随时准备接受你方发出的中标通知书。随本投标函道交的投标函附录是本投标函的组成部分,对我方构成约束力。随同本投标函递交投标保证金一份,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元(¥:元)。在签署协议书之前,你方的中标通知书连同本投标函,包括投标函附录,对双方具有约束力。投标人(盖章):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 年 月 日”现更改为:“致: (招标人名称)在考察现场并充分研究 (项目名称) (以下简称“本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后,我方兹以:人民币(大写): 元RMB¥: 元的投标价格和按合同约定有权得到的其它金额,并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施工、竣工和交付本工程并维修其中的任何缺陷。在我方的上述投标报价中,包括:安全文明施工费、养老保险费。如果我方中标,我方保证在 年 月 日或按照合同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始本工程的施工, 天(日历日)内竣工,并确保工程质量达到 标准。我方同意本投标函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期满前对我方具有约束力,且随时准备接受你方发出的中标通知书。随本投标函道交的投标函附录是本投标函的组成部分,对我方构成约束力。随同本投标函递交投标保证金一份,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元(¥:元)。在签署协议书之前,你方的中标通知书连同本投标函,包括投标函附录,对双方具有约束力。投标人(盖章):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 年 月 日”*、删除:原招标文件第**页:(二) 投标函附录(*)序号项 目 内 容万 元备 注*投 标 报 价 填入投标函中*四项费用 填入投标函中*养老保险费 填入投标函中*投标总报价 *+* 投 标 人: (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年 月 日南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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