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郑州郑州市公园广场事务中心城市家具采购项目-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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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采购项目编号:郑财招标采购-****-****、采购项目名称:郑州市公园广场事务中心城市家具采购项目*、采购方式:公开招标*、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年**月**日*、评审日期:****年**月**日二、采购项目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合同履行日期:*.* 采购内容:采购标牌、垃圾桶、公园椅、直饮水机等城市家具。(详见采购需求)*.*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天内完成供货安装(日历天数);*.*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规定的合格标准,并满足采购人要求;*.* 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质保期:*年,从验收合格之日起开始计算;*.* 标包划分:本项目划一个标段;三、中标情况包号采购内容供应商名称地 址中标金额单位郑财招标采购-****-***采购标牌、垃圾桶、公园椅、直饮水机等城市家具。(详见采购需求)******河南省郑州市二七区大学南路*号**号楼*层***号*,***,***.**元序号名称品牌(如有)规格型号数量单价*详见附件详见附件详见附件详见附件详见附件元四、评审专家名单赵军霞、贾海峰、王晨光、李杨、王秋生(采购人代表)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收费标准:根据河南省招标投标协会发布豫招协【****】***号文件《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规定计取,由中标人支付。收费金额:**,***.**元六、中标公告发布的媒介及中标公告期限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中标公告期限为*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同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以邮寄、电子邮件等方式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参与评审但未中标的,告知其本人的评审得分与排序。投标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中标公告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法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原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根据《关于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透明度和采购效率相关事项的通知》(财办库〔****〕***号),项目采购采用综合评分法的,公告中标、成交结果时应当同时公告中标、成交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中标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为**.**分。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名称:郑州市公园广场事务中心地址:郑州市中原区西流湖路*号联系人:陈老师联系方式:****-*********.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名称:******地址:河南省郑州市二七区航海中路***号院*号楼*层***号联系人:宋晓东联系方式:****-********、************.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宋晓东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