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合肥蚌埠第三十一中学学生配餐服务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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蚌埠第三十一中学学生配餐服务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WLZC-******** *、项目名称:蚌埠第三十一中学学生配餐服务项目 *、公告期:****年**月**日至****年**月**日 *、中标候选人信息: 第一中标候选人:安******[if !supportLists]二、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候选人公示发布期内以书面形式向蚌埠第三十一中学提出质疑(异议)。如公示期内无异议的,第一中标候选人自动转为中标人。 三、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单位名称:蚌埠第三十一中学 地址:蚌埠市龙子湖区凤阳东路***号 采购单位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安徽******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马鞍山南路与九华山路交口世纪阳光大厦****室 项目负责人:袁工 联系电话:***********公告单位:蚌埠第三十一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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