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石家庄灵寿县南宅乡、塔上镇等(2)个乡(镇)青廉村等(9)个村土地整治项目(九标段)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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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寿县南宅乡、塔上镇等(*)个乡(镇)青廉村等(*)个村土地整治项目由河北省国土资源厅批准建设,已在行政监督部门进行登记,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的电力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一、工程概况工程名称:灵寿县南宅乡、塔上镇等(*)个乡(镇)青廉村等(*)个村土地整治项目(九标段);建设地点:马家庄、院同、秋山等;资金来源:中央资金和省配套资金;质量目标:合格监理周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年**月**号完工。招标范围:本标段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内容。二、报名条件*、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应在人员、仪器设备、经验、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三、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须知*、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年**月*日至****年**月*日,每日上午*:**至**:**时,下午**:**时至**:**时(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北京时间 ,下同),需持以下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套(逐页加盖单位公章)到石家庄市建筑市场管理中心灵寿分中心(灵寿县建设局*楼)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相对人守法证明;在石家庄注册的投标企业由石家庄建设局政策法规处开具全省统一的“建设行政相对人守法情况证明”,在外省、市包括石家庄市各县(市)注册的投标企业在注册地开具“建设行政相对人无违法、违规证明”(*)外省企业进石手续(外省企业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招标文件每套售价***元,售后不退。四、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年**月**日*时**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石家庄市建筑市场管理中心。*、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五、联系方式招标人:灵寿县地产市场交易开发整理中心联系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地 址:灵寿县人民东路***号招标代理单位:******联系人:施利红 联系电话:***********地址:石家庄市桥东区中山东***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