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东莞东莞市桥头医院医疗器械采购项目(二次)院内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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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桥头医院医疗器械采购项目包*(采购编号:QTYY-CGB-******)第一次采购不足三家供应商报名响应,现对本项目包*重新进行询价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企业参加投标。有关事项如下:
一、项目编号:QTYY-CGB-******
二、项目名称:东莞市桥头医院医疗器械采购项目(二次)
三、项目内容及最高限价包号项目名称预算总价(元)预算总价(元)备注*甲状腺手术器械包(*套)**,***.****,***.**本项目的采购内容基本概况、用户需求等详见东莞市桥头医院医疗器械采购项目(二次)采购文件。总计(元):***** 注:本项目单价、单价汇总报价均不得超过预算单价与预算总价,否则将按无效响应处理。
四、供应商需具备条件
*.供应商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
*.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供应商(含其授权的下属单位、分支机构)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书面声明);
*.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供应商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①投标人为代理商的,从事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应取得《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从事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应取得《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②投标人为生产厂商的,应取得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在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从事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的供应商,应取得《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
③投标货物若属于中国医疗器械注册管理范围内的,则应取得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相应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
④进口货物其代理商应取得相应授权;⑤投标货物若属于其他设备范围(非医疗器械)的所投设备的生产商,应取得产品生产许可资质。
五、采购文件的获取和公示时间、方式
*、采购文件的获取和公示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
*、获取采购文件方式:附件下载
六、递交响应文件时间、响应截止时间、地点、方式
*、递交响应文件时间:****年 月 日至****年**月**日,上午*:**~**:**,下午**:**~**:**(公休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年**月**日,下午**:**(北京时间)
*、递交响应文件地址:广东省东莞市桥头镇工业路**号住院部**楼采购办。联系人:莫小姐,联系电话:****-********。
*、递交方式:现场递交。
七、附件
附件:东莞市桥头医院医疗器械采购项目采购文件(二次)
 
 
                                     东莞市桥头医院采购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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