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杭州仲裁公告 浙杭富阳劳人仲案(2024)1343号裁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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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委依法受理申请人张柳青(以下简称“申请人”)诉你单位(以下简称“被申请人”)工资争议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仲裁裁决书。浙杭富阳劳人仲案(****)****号裁决事项如下: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年**月工资****.**元、****年*月工资****元、****年*月工资****元,以上共计人民币*****.**元。此款并于本裁决书生效之日起*日内付清。请你单位自公告之日起**日内来本委领取仲裁裁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本裁决系终局裁决。申请人如不服本裁决,可于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被申请人不服本裁决,可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一方当事人拒不履行生效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特此公告。杭州市富阳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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