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合肥白莲乡白莲村土地增减挂安置小区附属配套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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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相关情况
招标项目名称:白莲乡白莲村土地增减挂安置小区附属配套项目
项目编号:JB************
招标方式:公开邀请招标
开标日期:****年**月**日
白莲乡白莲村土地增减挂安置小区附属配套项目施工中标候选人结果及各单位投标报价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名称:************
投标金额:壹仟贰佰壹拾玖万叁仟肆佰柒拾捌元肆角贰分(********.**元)
质量:合格
工期:**日历天。
第二中标候选人名称:安******
投标金额:壹仟贰佰壹拾玖万叁仟陆佰肆拾伍元壹角壹分(********.**元)
质量:合格
工期:**日历天。
第三中标候选人名称:******
投标金额:壹仟贰佰壹拾玖万肆仟壹佰陆拾捌元肆角贰分(********.** 元)
质量:合格
工期:**日历天。
招标人名称:霍邱县白莲乡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
联系人:周工*********** 电话:****-********公示期:****年**月**日至****年**月**日
一、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通过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临泉路郎峰大厦***室,
联系人:周工,联系电话:*********** ****-********。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通过书面形式实名提出,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被异议人名称;
*、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特此公告。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