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徐州睢宁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睢宁县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核实处置工作技术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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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睢宁县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核实处置工作技术服务 JSZC-******-XZGX-C****-****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网上注册登记成功后系统内免费下载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JSZC-******-XZGX-C****-****项目名称:睢宁县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核实处置工作技术服务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万元最高限价(如有):**万元(人民币)采购需求: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严肃开展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核实处置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发〔****〕**号)和《转发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严肃开展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核实处置工作的通知》(苏自然资发〔****〕***号)等文件要求,为巩固“三区三线”划定成果,严守耕地红线,有效处置成果启用前形成的少量非耕地等问题,预计需做好****个、*****亩以上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图斑的核实处置工作等,详见磋商文件。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按上级规定的工作时间节点,确保成果保质保量通过上级主管部门审查备案。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供应商合法有效的法人的营业执照或实业单位法人证书原件扫描件。*.财务状况报告扫描件,至少提供: 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时间前*个月内(不含开标当月)任何*月的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扫描件;或供应商上年度财务报告;或供应商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个月内(不含开标当月)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扫描件。*.供应商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时间前*个月内(不含开标当月)任何*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扫描件;或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扫描件。*.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扫描件: 投标人需同时具备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土地整治项目规划设计二级及以上资质*.供应商为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下同)的,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需同时具备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土地整治项目规划设计二级及以上资质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每天上午**:**-**:**,下午**:**-**:**(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网上注册登记成功后系统内免费下载方式:本项目采用网上注册登记方式售价:*.**元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北京时间)地点:投标人应当通过“苏采云”系统提交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即电子投标),“苏采云”系统自动接收五、开启时间:****-**-** **:** (北京时间)地点:睢宁县开标室五(睢宁)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一)响应文件的提交与接收:*.线上响应文件提交与接收时间: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年**月**日北京时间**:**)前。*.获取采购文件说明:****年**月**日后仍可以下载磋商文件,****年**月**日后下载的磋商文件,视为非有效方式且不做为供应商权益受到损害的证明材料和依据。(二)询问和质疑*.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处理。*.质疑和投诉按《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执行。*.供应商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在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质疑接收人:李欣 联系电话:****-********地址:徐州市淮海东路**号苏宁广场A塔****室(三)磋商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即“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前,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竞争性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以所发布的本项目的“更正公告”的附件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发布本项目的“更正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所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关注本项目的“更正公告”及附件,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四)终止磋商终止磋商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终止公告,以“终止公告”的形式通知已经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发布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五)说明*.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成交后不得转包及违法分包。*.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等。(七)特别说明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八)采购意向链接:http://***.******.***.cn/Home/HomeDetails?type=cgyx&articleid=****c*ee-****-**fa-a***-c**d*d*bdca*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采购人信息单位名称:睢宁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单位地址:睢宁县商务中心六楼联系人:鲁荣敏联系电话:****-*********.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单位名称:******单位地址:江苏省徐州市淮海东路**号苏宁广场A塔****室联系人:李欣联系电话:****-*********.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李欣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