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长沙关于对“长沙县2013年度41座小二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设计项目”招标文件变更通知(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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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投标单位:现对招标文件进行以下修改,具体内容如下:一、投标单位必须在投标中对五个标段均进行投标报价,否则按废标处理。二、本项目招标文件中第四章第七条中“投标单位对第一至第五标段不分标段报名,所有投标单位通过综合评标后,评标委员会按从高到低排序,前五名为中标单位,按综合得分排名由高到低对应相应的中标标段(即中标候选人第一名为一标段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第二名为二标段中标候选人,以此类推)”。因投标报价发生改变,现修改为“投标单位对第一至第五标段不分标段报名但分标段报价,所有投标单位通过综合评标后,评标委员会对每标段投标人得分从高到低排序,每标段综合得分第一名为中标候选人,但每家投标单位只能中一个标段(即一标段中标单位不能中二至五标段,二标段中标单位不能再中三至五标段,以此类推)。”三、 本项目设计费上限价为暂定价,最终结算以实际工程造价为计费基数,按长沙县投资评审中心本项目的上限值确定原则进行计算,并须得到长沙县投资评审中心的审核确认。招标文件合同条款中第*.*款“合同价款及调整”相应修改。四、招标文件中有关以上内容的均作相应修改。特此通知。招标人:长沙县******招标代理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