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亳州亳州市谯城区人民政府关于程坤等同志职务任免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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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文本各有关单位:
经研究决定:
程坤同志任区房屋征收补偿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刘继洲同志任区信访局副局长;
牛庆水同志任区农业机械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区农业农村局副局长职务;
彭志新同志任区农业农村局副局长,免去其区农业机械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刘峰同志任区疾病预防控制局专职局长,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副主任(兼)(试用期一年);
吴昕炜同志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区卫生监督所)主任(所长)(试用期一年);
李绍诠同志任区道路运输管理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免去张从中同志的亳州二中校长职务;
免去陈捷同志的区农业农村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卞德庆同志的区人才综合服务中心(区创业就业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