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苏州城区路灯提升改造能源管理服务项目更正公告(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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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SZC-******-RFZB-G****-****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城区路灯提升改造能源管理服务项目首次公告日期:****-**-**二、更正信息更正事项:采购文件更正内容:(一)、招标文件第四章二招标内容*.建设标准及技术要求*.*建设目标中要求灯具防护等级不低于IP**与*.技术要求中(*)灯具防护等级≥IP**不一致。更正为:灯具防护等级不低于IP**.(二)、招标文件第四章二招标内容*.技术要求中*单灯控制器技术要求(*)需通过CQC认证(国家计量认证(CMA)以及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认可的检测机构出具的认证证书)。更正为:*单灯控制器技术要求(*)需通过CQC认证(投标人提供CQC认证证书)。(三)、招标文件第四章二招标内容*.拟投入人员配备和设备要求中①拟投入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现调整为:①拟投入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四)、招标文件第四章二招标内容*拟投入人员配备和设备要求中“请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上述人员的相关证书,以及投标单位为上述人员连续缴纳近六个月的社保证明。”现调整为:请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上述人员的相关证书,以及投标单位为上述人员缴纳的最近一期社保证明材料。(五)、招标文件第四章二招标内容*.拟投入人员配备和设备要求中全部内容不作为实质性响应条件。(六)、招标文件第四章二招标内容*.路灯安装要求增加内容*、***W LED灯具安装条件:道路类型:主干道;道路总宽度:**米,绿化带(*.*m)+机动车道(**.*m, *车道)+中分带(*m) +机动车道(**.*m, *车道)+绿化带(*.*m);车道数:*;道理表面材料:沥青路;灯具布置方式:双侧对称;灯具安装高度h:** m;灯具安装间距S:**~** m;灯具挑臂长度:*.* m;灯具仰角:**~**°增加内容*、***W LED灯具安装条件:道路类型:主干道;道路总宽度:**米,机动车道(**m, *车道)+中分带(*m) +机动车道(**m,*车道);车道数:*;道理表面材料:沥青路;灯具布置方式:双侧对称;灯具安装高度h:** m;灯具安装间距S:**~** m;灯具挑臂长度:*.* m;灯具仰角:**~**°(七)、招标文件第五章 评标方法与评标标准*.拟投入人员配备 *分①拟投入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得*分现调整为:①拟投入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的得*分(八)、招标文件第五章 评标方法与评标标准*.拟投入人员配备 *分本项最高*分(请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上述人员相关证书的扫描件,以及投标单位为上述人员连续缴纳近六个月的社保证明,交费时间在公告发布当月的前六个月。同一人仅认同一次。)现调整为;本项最高*分(请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上述人员相关证书的扫描件,以及投标单位为上述人员缴纳的最近一期社保证明材料。同一人仅认同一次。)未按要求提供或未提供不得分。(九)、招标文件第五章 评标方法与评标标准*.检测报告**分*.*模块紫外测试*分LED路灯灯具的LED模块,根据GB/T *****《普通照明用LED模块测试方式》,通过****h紫外老化测试后,总光通量维持率≥**%的得*分;总光通量维持率≥**%的得*分;其他不得分。有效证明材料:提供灯具由国家级电光源质量检验检测中心出具的检测报告,报告需具有CMA和CNAS认证标志并支持二维码验真伪(允许同系列、不同功率 )。现调整为:LED路灯灯具的LED模块,通过****h紫外老化后,根据GB/T ***** 《普通照明用LED模块测试方式》,总光通量维持率≥**%的得*分;总光通量维持率≥**%的得*分;其他不得分。有效证明材料:提供由国家级电光源质量检验检测中心出具的检测报告并支持二维码验真伪(允许同系列、不同功率),不提供不得分。(十)、招标文件第五章 评标方法与评标标准*.检测报告**分中有关“有效证明材料:提供灯具由国家级电光源质量检验检测中心出具的检测报告,报告需具有CMA和CNAS认证标志并支持二维码验真伪(允许同系列、不同功率 )。”现统一调整为:有效证明材料:提供由国家级电光源质量检验检测中心出具的检测报告并支持二维码验真伪(允许同系列、不同功率 ),不提供不得分。(十一)、招标文件第四章二招标内容*.技术要求中*.项目背景改造后通过能源托管服务模式便于统一管理,可以在**年内保证市政照明的质量达到《城区路灯分布及照明》规定的值;现调整为:改造后通过能源托管服务模式便于统一管理,可以在**年内保证市政照明的质量达到《城市道路照明设计标准》CJJ**-****规定的值;更正日期:****-**-**三、其他补充事宜本更正公告是招标文件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原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给各供应商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采购人信息单位名称:张家港市城市管理局(机关)单位地址:张家港市杨舍镇白鹿路**号联系人:唐浩联系电话:************.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单位名称:苏******单位地址: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号城市生活广场A座****室联系人:金娟联系电话:****-*********.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金娟电话:****-********五、附件(适用于更正中标、成交供应商)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