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合肥南陵县污水处理及配套管网工程家发镇麻阳小区及周边污水管网改造提升工程二标段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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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块链已存证存证时间:存证哈希值:区块高度:投标办理流程公开办理流程公开累计提交时间:*天*小时**分*秒累计办理时间:*天*小时**分*秒代理录入提交提交人:******办理状态:提交提交节点:****-**-** **:**:**提交用时:*天*小时**分招标人审核办理状态:通过办理时间:****-**-** **:**:**办理用时:*天*小时**分服务平台审核办理状态:通过办理时间:****-**-** **:**:**办理用时:*天*小时*分项目名称南陵县污水处理及配套管网工程家发镇麻阳小区及周边污水管网改造提升工程二标段项目项目编号WH***SZ**EP****(任务书编号:FS**************号)标段名称南陵县污水处理及配套管网工程家发镇麻阳小区及周边污水管网改造提升工程二标段项目标段编号WH***SZ**EP******招标人名称南陵县家发镇人民政府地址皖南陵县家发镇麻桥街道英雄路*号联系人及电话朱姝***********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地址安徽省芜湖市皖江江北新兴产业集中区江北新区指挥部E区联系人及电话唐萍***********招标方式公开招标开标时间****年**月**日第一中标 候选人 单位名称******(联合体成员:******)投标资格响应条件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费率(%)**.**项目负责人周平证书编号:皖************ 证书名称: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 工期***日历天(管道检测(含清淤)和施工图设计成果时间为**个工作日)质量承诺设计:合格采购:符合相关规范和图纸要求施工:满足相关规范要求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芜湖市湾沚区城乡一体化安全供水九红路(花桥镇—桂林水厂)管道工程;芜湖市湾沚区城乡供水一体化安全供水六郎镇易太片*标(中窑万锹)管网改造工程规定公示的 项目负责人业绩 芜湖市湾沚区城乡一体化安全供水九红路(花桥镇—桂林水厂)管道工程第二中标 候选人 单位名称******投标资格响应条件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费率(%)**项目负责人何星星证书编号:皖************ 证书名称: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 工期***日历天(管道检测(含清淤)和施工图设计成果时间为**个工作日)质量承诺设计:合格采购:符合相关规范和图纸要求施工:满足相关规范要求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年弋江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鸠江区二坝雍南片区污水管网接入配套建设工程规定公示的 项目负责人业绩 ****年弋江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第三中标 候选人 单位名称******(联合体成员:安徽省金田******)投标资格响应条件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费率(%)**.**项目负责人夏云龙证书编号:皖************ 证书名称: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 工期***日历天(管道检测(含清淤)和施工图设计成果时间为**个工作日)质量承诺设计:合格采购:符合相关规范和图纸要求施工:满足相关规范要求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嘉诚御府商业综合体周边道路及附属工程规定公示的 项目负责人业绩 无评标被否决单位及原因******:招标文件P**页 ***.******.***条响应性评审标准—评审因素(投标报价)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款规定(其中***.******.***条款中"投标人应按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在投标函中进行报价并填写价格清单"),在投标文件中未填写价格清单。;公示时间公示发布次日起*日其他招标文件规定的公示项评标基准价:**.**%提示*、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在线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网址:http://***.******.***.cn)。*、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根据《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投诉接收转办暂行办法》(公管办[****]**号)规定,在规定时间内在线向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投诉受理中心提出投诉(网址:http://***.******.***.cn),联系电话:****-*******。*、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一)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被异议人名称;(*)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明确的请求及主张;(*)提起异议的日期。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异议材料不完整的;(*)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候选人公示.pdf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评标得分情况一览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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