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长宁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检察院所需物业管理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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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长宁区政府采购中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对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检察院所需物业管理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向社会发布采购信息,欢迎广大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采购编号:ZC********项目名称: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检察院所需物业管理服务公开招标项目项目概况:*、本项目不分标包,拟选择*家中标供应商。*、服务范围:长宁区人民检察院*****平方米的区域,包括:*幢楼房屋本体的管理与养护(不含专业维护),院内公共设施、设备及场所的使用、维修、养护、管理等。*、服务期限:*年。*、服务内容主要包括:日常安保管理工作、停车管理工作及车辆保洁泊位工作、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办公物品搬运工作、保洁服务工作、工程维修工作(包括房屋简易维修、设备设施日常保养和管理)等。具体内容和要求见招标文件。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条所规定的条件;*、投标人应具备物业管理企业壹级资质;*、投标人近*年承接过*个或以上类似政府机构或企、事业单位且办公场所面积不小于*万平米的物业服务成功案例。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时间:****年**月**日(周三),上午*:**—**:**, 下午**:**—**:**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地点:长宁区政府采购中心(天山路***弄*号思创大厦***、***室)现场考察集合时间:****年**月**日(周三) 下午**:**现场考察集合地点:长宁区人民检察院副楼底楼(安顺路***号)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年**月*日(周二)上午**:**投标及开标地点:长宁区政府采购中心(天山路***弄*号思创大厦*楼)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须知:*、供应商应当按照《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沪财库****第**号文)办理信息登记(详见***.******.***.gov.cn);*、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计算机U盘(以备复制数据);*、提交本单位法人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物业管理资质证书复印件、近*年主要类似业绩清单(内容包括项目概况、合同金额、业主联系方式等信息,限*页以内)等资料各一份,前述资料的每一页均需加盖本单位公章;*、只有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才可参加本次投标,本招标文件不收取费用。其他:本采购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有关鼓励支持节能产品、环境认证产品以及支持中小企业、福利企业等的政策规定。联 系 人:王霞、李玲珠联系电话:********、********联系传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