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奉贤上海市奉贤区政府采购信息2012-154——有关上海市奉贤区教育局早教中心语言康复设备询价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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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上海市政府采购管理办法》,上海市奉贤区政府采购中心受使用单位委托,对下列货物进行询价采购,请对本采购信息感兴趣的并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进行登记并成为会员供应商的,按照以下要求前来报名:一、项目概况*、采购编号:**-******、采购内容:*、主题教育系统 *台*、早期语言评估与干预仪 *台二、合格的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和相应的经营范围;*、投标人应为该货物的生产商或获得该设备生产商就本项目出具的授权代理的代理商;*、投标人应具备与本次采购货物相对应的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资质(不属于医疗器械管理的除外);*、投标方必须具有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仍在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注册证》(不属于医疗器械管理的除外);*、在本市具有固定的维修场所和维护技术人员,能提供良好的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提供完整的使用和维修手册;*、本采购项目执行政府采购关于中小企业等相关规定;*、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三、报名时需提交的资料*、已在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登记的证明资料(打印上海市政府采购网上已登记的供应商页面);*、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当年年检有效印鉴)、税务登记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被授权人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不属于医疗器械管理的除外);*、在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注册证》(不属于医疗器械管理的除外);*、投标人为代理商须提供设备制造厂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授权代理证明文件;*、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号)精神,如果供应商符合文件规定属于中型、小型、微型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注:以上资料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原件审阅后退回。如以上资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报名将不予接受。四、报名时间、地点*、报名时间:**月**日 下午**:**~**:***、报名地点:上海市奉贤区政府采购中心(上海奉贤南桥环城东路***号丽洲大厦**楼****室)。五、联系方式奉贤区政府采购中心地址:奉贤区南桥镇环城东路***号**楼(丽洲商务)联系电话:********联系人:夏苏璟如果潜在报价人认为本采购项目报名资格或者采购内容中存在倾向性或排斥性的内容,可以在报名截止时间或者报价截止时间之前以书面形式向上海市奉贤区政府采购中心提出,并附相关证明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