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合肥宿松县东部新城新型城镇化建设项目监理中标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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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宿松县东部新城新型城镇化建设项目监理项目编号H*GC**A**G***招标人宿松县新城******招标人代表及联系方式招标人代表:陈先生联系方式:***********最高限价*******.**元代理机构安徽******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代理机构地址:东北新城顺豪雅苑*-*号商铺联系方式:****-******* / *** ****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开标时间****年*月**日计划监理服务期限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缺陷责任期期满止被否决的投标人名称详见评标情况一览表被否决的依据和原因详见评标情况一览表第一中标候选人名称安徽******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投标监理服务期限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缺陷责任期期满止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经开区桃花工业园工投立恒工业广场B-*栋*-*层投标价(元)*******.**元项目总监黄杰资格证书名称及编号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 ********专业监理工程师阮宝、倪杰、杨祝斌质量标准合格项目总监获奖创新大道(金寨南路-灯塔路)-黄山杯项目总监业绩*、皋城路(新安大道~新阳大道)、西湖路(G***~寿春路)和西湖支路(皋城路~寿春路)道路工程监理;*、旌德县城区供水安全和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监理工程师获奖/监理工程师业绩/企业获奖*、瑶海区一环路精品道路提升项目-黄山杯企业业绩*、襄阳东津站周边市政道路工程监理(一标段)*、****年双凤大建设市政道路工程施工监理第二中标候选人名称安徽南巽******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投标监理服务期限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缺陷责任期期满止地址肥市包河经济开发区宁夏路与西安路交口茶里水街*栋三层 投标价(元)*******.**元项目总监华顺安资格证书名称及编号市政公用工程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丁立启、张杏梅、章晓辉质量标准合格项目总监获奖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区万春湖路、经一次路、纬二次路工程--黄山杯项目总监业绩*、安庆高铁新区综合交通枢纽及站前路项目监理;*、北涝圩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及塘西河再生水厂提标改造工程监理工程师获奖/监理工程师业绩/企业获奖定远县南城河水环境治理“黄山杯”企业业绩*、岗集镇兴业大道(合淮路-外环西路) 工程监理;*、光大集中供热热网建设工程第三中标候选人名******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投标监理服务期限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缺陷责任期期满止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徽州大道****号高速滨湖时代广场C*栋****投标价(元)*******.**元项目总监黎胜资格证书名称及编号市政公用工程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章苏达、许铁骑、徐银燕、周春苗质量标准合格项目总监获奖长丰县双凤开发区金泰路、金蓉路、金海路、金安路、金 淮路道路工程-安徽省市政工程优质奖项目总监业绩*、双凤开发区****年-****年市政工程监理;*、淮南市山南新区城市道路一标段工程监理。监理工程师获奖/监理工程师业绩/企业获奖合肥高新区****年第二批市政工程项目监理-黄山杯企业业绩*、合肥高新区****年第二批市政工程项目监理;*、宿松县振兴大道南延伸工程PPP项目。公示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分提出异议和投诉的渠道和方式一、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访问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登录安庆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TPBidder/memberLogin)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联系人:胡女士,联系电话****-*******、*** **** ****。二、若投标人对异议答复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宿松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宿松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股(联系电话:****-*******)提出投诉,在线方式投诉的,请访问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登录安庆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TPBidder/memberLogin)。三、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一)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被异议人名称;(*)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明确的请求及主张;(*)提起异议的日期。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异议材料不完整的;(*)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没有关联文件时隐藏xxgk_zclist【我要纠错】主体end网站地图网站标识码:**********皖ICP备********号附件 皖公网安备 **************号主办:宿松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宿松县政务公开办公室E-mail:ssxgkb@***.com技术支持电话:****-*******隐私声明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本网站已被访问: 次 本站已支持IPV*访问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