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昌平北京市昌平区民政局采购 回天地区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管理平台运维项目单一来源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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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信息采购人:北京市昌平区民政局项目名称: 回天地区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管理平台运维项目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为贯彻落实北京市委社会工委、昌平区委、市民政局、昌平区政府联合印发《关于回天地区社会组织创新发展示范区建设的试点方案》(京社委社组发〔****〕**号)要求,探索社会组织参与超大型社区治理的有效途径,推动昌平区创建回天地区社会组织创新发展示范区,要求搭建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统一管理平台。由于时间紧、任务重,领导十分重视,且该项工作属于创新性、探索性工作,时任区领导要求北京市昌平区社会组织发展服务中心组建机构专业团队,迅速研发“回天有我”政府购买社会服务平台,后更名为回天地区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管理平台(以下简称“回天政购平台”)为回天地区各镇街购买社会组织服务提供支持。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 万元(人民币)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北京市昌平区社会组织发展服务中心(以下简称“社发中心”)为回天政购平台的研发机构,平台所有权属于昌平区民政局,对于该平台社发中心有着以下优势: *.“回天有我”政府购买社会服务平台由社发中心原始开发并运维至今,具有专有技术,对平台研发环境、运维环境等有全面了解,可以提供更加精准高效的运维服务,平台****年**月更名为“回天地区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管理平台”。 对于该平台社发中心有着丰富的系统开发经验、系统运维经验和项目服务经验,对于镇街、社区以及民政局的需求有着多年的研究和实践,对这类服务系统和技术算法上有着深入的理解。这种专业知识可以结合线上平台系统提供最优化的解决方案,满足系统在准确性、效率和可靠性方面的严格要求。 *.社发中心拥有丰富的资源优势,与“回天邻里”的所有方建立了长期稳定的战略合作关系,拥有“回天邻里”小程序接口等功能唯一授权,且具有平台“回天有我”商标使用权。 已与回天邻里的活动功能实现接口对接,能够实现政府购买服务从“发布-申报-评审-执行-跟踪记录-结项评估”的全流程线上化,为政购项目高效落地执行,提供了全流程线上化的赋能。具有该端口功能的唯一使用权,这是其他机构无法取代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依照本法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规定的情形,是指因货物或者服务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的规定。 本项目采购的“回天政购平台”属于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拟定运维服务商,原始开发“回天政购平台”,拥有管理平台软件的团队,且平台目前的应用软件升级、日常运行维护均由该运维服务商完成,故该平台运维服务商具有唯一性。因此本项目采购符合政府采购中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的规定。 项目每年费用*******.**元,本次采购*年,费用合计*******.**元。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供应商名称:北京市昌平区社会组织发展服务中心 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回龙观东大街***号首开广场*层三、公示期限 ****年**月**日至 ****年**月**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有关单位或个人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年**月**日**:**(北京时间)之前,以实名书面(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反馈。五、联系方式*.采购人联 系 人:葛老师 联系地址:北京市昌平区政府街**号 联系电话:***-******** *.财政部门联 系 人:昌平区采购采购科 联系地址:北京市昌平区东环路中段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 附件:*、专家论证意见及专家姓名、工作单位、职称; (*)专家意见及证书.pdf; ****年**月**日 专家意见及证书.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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