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广州关于开展最后一批集中受理新入户奖励政策申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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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有视频,加载播放器正文开始各有关单位、申请人:根据《广州市黄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贯彻落实广州开发区(黄埔区)促进人才高质量发展政策措施实施细则》(穗埔人社规字〔****〕*号),现就新入户奖励申请的最后受理期限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时间本次为该项政策最后一次受理,此后不再受理该项补贴。所有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及相关单位须在****年**月**日至****年**月**日**:**前登录黄埔“数字人社”综合服务平台提交至形式审查环节,逾期不申请的视同自动放弃奖励,不可追溯。二、政策依据《广州市黄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贯彻落实广州开发区(黄埔区)促进人才高质量发展政策措施实施细则》(穗埔人社规字〔****〕*号)。三、适用范围及条件申请人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一)****年*月**日之前完成户籍迁入本区且属于首次入户广州市。(二)入户本区不超过*年。(三)在****年*月**日之前在本区同一单位连续参保满*年,且申请时社会保险关系仍在该单位。(四)符合《广州市黄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贯彻落实广州开发区(黄埔区)促进人才高质量发展政策措施实施细则》(穗埔人社规字〔****〕*号)第三十四条第(一)款。(五)符合本通知附件*新入户奖励申报条件。四、申报材料详见本通知附件*《新入户奖励申报材料说明》。五、奖励标准新入户奖励为一次性发放,标准如下:(一)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和学位,或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万元;(二)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和学位,或经教育部认证的国(境)外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人员*万元;(三)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和学士以上学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万元。六、申报流程(一)申请人和工作单位分别登录黄埔“数字人社”综合服务平台(网址:https://***.******.***.cn/index.html#/Home),注册个人和工作单位账号(工作单位账号注册须经过审核)。注:账号注册填写信息直接纳入申报信息,不可修改,请务必准确填写。(二)全流程网办。申请人登录黄埔“数字人社”综合服务平台填报新入户奖励申请、上传申报材料(原件彩色扫描件)并提交所在工作单位审核;工作单位对申请人新入户奖励申请进行审核通过后,提交受理部门审核。(三)受理部门审核后,由业务主管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复核,复核通过后进行*天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资金核拨手续。(四)区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中心办理资金拨付手续。七、政策咨询及联系方式办公电话:(***)********,(***)********办公时间:工作日*:**-**:**,**:**-**:**办公地址:广州市黄埔区香雪三路*号*楼A区***窗口附件:*.新入户奖励申请表 *.新入户奖励申报条件 *.新入户奖励申报材料说明 *.新入户奖励申报指引广州市黄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年**月**日正文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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