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郑州郑州市妇幼保健院(宜居院区)标识系统设计制作安装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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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采购项目编号:HN-LDZB【****】**********、采购项目名称:郑州市妇幼保健院(宜居院区)标识系统设计制作安装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年**月**日*、评审日期:****年**月**日二、中标情况:序号采购内容供应商名称地址中标价格单位*为完善郑州市妇幼保健院宜居院区指引功能,给患者提供优质便捷的服务体验,需制作门诊综合楼、住院楼等一级标识。包含贴墙分流牌、楼层平面图、警语牌、温馨提示、科室简介、分流吊牌、步梯间门头牌、无障碍专用指示牌、开水间功能标识、科室牌、地标线等标识标牌的制作、安装。(功能布局由院方提供,深化方案需经过院方确认后方可制作)******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丰产路街道林科路*号院*号楼*单元***号******.**元名称工期质量要求质保期郑州市妇幼保健院(宜居院区)标识系统设计制作安装项目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历天内完成并交付使用合格,符合国家以及行业现行规范和标准*年三、评审专家名单:吕威、张秀全、李金隆(采购人代表)。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收费标准:采购代理机构按照《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号)中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下浮**%向成交供应商收取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五、中标结果公告发布的媒介及中标结果公告期限:本次公告同时在《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公告期限为*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中标供应商最终得分:**.**分。*、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公告有异议的,可以本中标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定代表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原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质疑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采购人信息采 购 人:郑州市妇幼保健院地 址:郑州市妇幼保健院宜居健康城院区(郑州市京城路与康体西路交叉口向西***米路北)联 系 人:耿老师电 话: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采购代理机构:******地 址:郑州市二七区兴华北街**号盛世经纬B座*楼联 系 人:陈姗姗电 话:****-*********.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陈姗姗电 话:****-************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