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关于加强全省教育系统载人气球安全管理的工作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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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校各单位:现将省安委会《关于加强载人气球安全管理的意见》(黑安发〔****]**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一是落实主体责任。各级各类使用载人气球应用于科研、实验等方面要严格遵守载人气球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规定,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加强载人气球购买、租赁、使用、保管、维护等各环节的安全管理,有效防范安全风险,二是压实管理责任。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和“谁的场地、谁负责”原则与属地行业主管部门共同落实好监管责任,做好载人气球安全管理工作。三是严格审批程序。在学校内部或师生参加校外的载人气球活动时,必须提前向属地相关主管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详细报告活动的目的、时间、地点、参与人员、载人气球的类型及安全保障措施等。经主管部门和教育部门审批后,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对活动的安全性进行评估,在确保符合安全的前提下方可实施,并向学校保卫处报备。四是加强监督检查。使用载人气球的单位要定期对校内的载人气球安全管理工作进行自查,及时发现和整改存在的安全隐患,对违反载人气球安全管理规定的学校、教育机构或个人,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进行严肃处理。造成安全事故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东北石油大学保卫处****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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