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武汉江陵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4012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先租后让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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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陵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先租后让公告经江陵县人民政府批准,江陵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委托******以拍卖方式先租后让江陵县一宗“标准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标准地”地块基本情况:*、拍卖先租后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宗地编号土地位置土地面积(㎡)土地用途租让年限规划指标要求竞买保证金(万元)增幅价(万元)拍卖起始价(万元)容积率建筑密度建筑控高绿地率*******江陵县沿江产业园招商大道南侧、民丰路西侧*****工业用地(M*)租赁*年,出让**年≥*.*≥**%≤**米≤**%******备注:(*)租让总年期**年,其中租赁期*年,出让年限**年(如租赁期因租赁评价考核目标未达到准入要求申请延长租赁期的,经批准,租赁期限至多延长一年。如租赁期延长,出让年限为该宗土地用途法定最高出让年限减去租赁期)。(*)土地租金**万元,成交后竞买保证金转为土地租金。若溢价成交的,土地竞得人需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租赁合同》后**日内,按照约定的租赁年限一次性补齐土地租金(溢价部分乘以*.**)。租赁转出让时应缴纳的出让价款等于租让总年期下的土地成交总价款减去已缴纳的租金。土地租金、出让价款全额进入江陵县税务局出让金专户。已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土地,在符合规划、不改变用途的前提下,提高土地利用率和增加容积率的,不再增收土地价款。允许银行出具保函代替竞买保证金。*、拍卖先租后让地块的指标情况:(*)规划指标:非生产性用房建筑面积不得超过总建筑面积的**%,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不得大于建设用地面积的*%,严禁在工业项目用地范围内建造成套住宅、专家楼、宾馆、招待所和培训中心等非生产性配套设施。主要建筑后退用地红线≥*米,其他规划条件详见江陵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规划意见书》(NO.JGTJ*******)。(*)投资强度:按《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行最严格节约集约用地制度的通知》(鄂政发(****)**号)标准执行,不低于***万元/亩。(*)税收指标:土地税收≥**万元/亩。(*)能耗指标、排放标准、安全生产控制指标按相关部门意见执行。*、拍卖要求:(*)土地租金自《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一个月内付清,出让价款自《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一个月内付清,土地租金、出让价款全额进入县税务局出让金专户。(*)土地移交:自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租赁合同》之日起两个月内由湖北江陵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移交,并签订《土地移交确认书》。(*)竞得人需按规定程序分别与湖北江陵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企业投资工业项目“标准地”投资建设合同》;与江陵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租赁合同》、《“标准地”企业信用承诺书》,并按租赁合同缴纳土地租金等税费后,申请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首次登记,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应在证书上注明土地租赁年限。土地租赁期间,租赁土地上的产业项目达到合同约定要求的,土地承租人应在土地租赁年限届满**个月前,持相关证明材料,向江陵开发区管委会提交考核申请;江陵开发区管委会会同相关部门开展综合效益评估,并出具书面考核意见;经考核通过的承租人凭考核意见、申请材料,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直接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办理租赁转出让手续。租赁土地经考核通过转为出让土地后,土地承租人应及时申请办理不动产变更登记,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应在证书上注明土地使用权剩余年限。考核未通过的,承租人需在租赁期满之前完成整改。(*)按照江陵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江陵县社会投资类项目“用地清单制”改革实施方案》的要求,就该宗地工业项目涉及项目区域规划环评、地震安全性评价、气候可行性论证、考古调查勘探和文物影响区域评估、水资源论证和防洪影响评估等“用地清单内容”函询了市生态环境局江陵县分局、县应急管理局、县气象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水利和湖泊局等单位,依据各单位函复意见,该工业用地需要的《湖北江陵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湖北江陵经济开发区区域性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湖北江陵经济开发区区域性气候可行性论证报告》、《荆州市江陵县工业园区区域性统一评价文物调查工作报告》、《湖北江陵经济开发区规划水资源论证报告书》、《湖北江陵经济开发区沿江产业园和煤电港化产业园区域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按“用地清单制”要求无须用地单位承担,由江陵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提供。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和拍卖先租后让文件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先租后让采用无底价的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的规则确定竞得人。四、本次拍卖先租后让地块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先租后让文件。申请人可于****年**月**日至****年**月*日(节假日除外)到江陵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江陵大道**号)一楼***室获取拍卖先租后让文件。五、申请人可于****年**月**日至****年**月*日**时前(节假日除外),到江陵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江陵大道**号)一楼***室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年**月*日**时(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允许银行出具保函代替竞买保证金。经审查,具备条件的申请人,并按规定交纳了竞买保证金(或提供银行机构出具的同等金额保函),江陵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或******将在****年**月*日**时**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六、拍卖时间和地点:拍卖时间:****年**月*日上午*时**分拍卖地点:湖北省荆州市江陵县楚江大道**号政务服务中心九楼(***)开标一室七、竞买保证金缴纳银行账户信息:*、开户单位:江陵县财政局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开 户 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江陵县支行(行号:************)账 号:*******************、开户单位:江陵县财政局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开 户 行:湖北银行江陵支行账 号:*******************、开户单位:江陵县财政局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开 户 行:中国银行江陵支行账 号:**** **** *****、开户单位:江陵县财政局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开 户 行:江陵县农业银行荆陵支行账 号:**-****************、开户单位:江陵县财政局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开 户 行:湖北江陵******营业部(行号:************)账 号:*****************八、其他事项自公告之日起拍卖宗地在其所在地公开进行展示,出让人和拍卖人不对拍卖宗地集中组织现场踏勘,有意竞买者可以自行踏勘,也可联系出让人或拍卖人进行现场踏勘。九、联系方式:*、江陵县自然资源资产交易储备中心地址:江陵县江陵大道**号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一楼***室联系人:赵主任 ****-******* 陈主任 ****-********、******地址:武汉市洪山区卓刀泉珞瑜路***号*楼联系人:张先生 *********** 胡先生 ***********十、媒体查询:中国土地市场网http://***.******.***/江陵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cn/中国商报网http://***.******.***/江陵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