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收回县直机关事务管理局部分土地使用权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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砀国土资[****]***号县直机关事务管理局以划拨方式取得***.**亩的土地使用权,用于行政服务中心建设,****年宗地南侧行政办公大楼工程完工并投入使用,而办公大楼北侧,宗地的北部尚有**.****亩的土地至今没有使用,造成土地资产闲置,为盘活国有资产,节约集约利用土地,****年**月县规划局将上述闲置土地的用途调整为商住用地,根据《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部**号令)的规定,该宗地需向社会公开出让。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定,经县政府批准(砀政秘[****]***号),决定依法收回县直机关事务管理局北部政务办公大楼北侧部分国有土地使用权,具体范围:东起砀城镇侯楼村土地,西至规划的东升北路,北起椰风路,南至县直机关事务管理局(行政服务中心用地)用地,具体范围详见《收回县直机关事务管理局部分土地使用权范围图》。上述范围内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在收回的同时,由县直机关事务管理局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手续,同时我局将依据《土地登记办法》第五十四条规定,注销其原《土地使用证》。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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