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丽水松阳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建筑业扶持政策申报(第一次)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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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企业:根据《松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松阳县加快建筑业跨越式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松政办发〔****〕**号)和《松阳县产业政策奖补资金兑现管理办法的通知》(松政办发〔****〕*号)等文件要求结合实际,****年度建筑业扶持政策资金申报分两次开展,现将****年度建筑业扶持政策资金申报(第一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符合条件的建筑业企业及时申报。一、本次奖励申报条款:符合《松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松阳县加快建筑业跨越式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松政办发〔****〕**号)第一条支持建筑业企业做大做强;第二条支持建筑业企业资质提升;第三条支持建筑业企业技术创新;第四条支持建筑业企业创优夺杯等条款。二、申报截止时间:****年**月**日。逾期未申报的按自动放弃处理,当年的奖励资金不再补发。三、申报对象:符合本次奖励申报条款的建筑业企业。四、申报材料:申报表、申报明细、佐证材料(均一式两份)。(联系人:陈昕薇、刘萍,联系电话:*******、*******)附件:附件:松阳县建筑业扶持政策奖励资金申报表.docx松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年**月**日本文授权本网站发布,未经许可不得转载。下载附件:查不全的图片内容附件请点击此链接查看http://***.******.***.cn/art/****/**/**/art_**********_*******.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