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湖州南太湖新区数字经济产业园基础设施及配套工程--产业园区建设项目(三期)监理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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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投标单位:南太湖新区数字经济产业园基础设施及配套工程--产业园区建设项目(三期)监理项目【招标编号:A**********************】的招标文件答疑澄清说明如下:*、****年*月**日起浙江省统一使用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监理招标文件示范文本(****版),为何该招标文件在示范文本的基础上自行改动不按照浙江省示范文本执行。答:湖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湖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监理招标投标评标办法》的通知湖建发〔****〕**号中要求“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其监理招标、投标和评标,应遵守本办法”,该文件并未废止,因此评标办法仍旧按照招标文件执行。本次答疑澄清内容作为招标文件中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效力,招标文件与此答疑澄清有冲突的,以此答疑澄清为准,招标文件有类似相同内容的均做相应修改。湖州************ **********年**月**日变更公告.pdf*******-*****-***-澄清修改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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