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漳州漳州市自然资源局实景三维漳州支撑环境建设(二次)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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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ZZSCGZX[TP]*******-*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漳州市自然资源局实景三维漳州支撑环境建设(二次)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更正事项: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更正原因:执行《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制指导意见的通知》(闽财购[****]*号)要求更正内容:原公告的获取采购文件结束日期:****-**-**,更正为:****-**-**。原公告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更正为:****-**-** **:**:**。原公告的开启时间:****-**-** **:**:**,更正为:****-**-**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制指导意见的通知》(闽财购[****]*号)通知,参加本采购项目的供应商资格条件采用承诺制,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中提供《福建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以下简称《承诺函》,格式见附件)的,可不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即:谈判文件第二章竞争性谈判须知 一、竞争性谈判须知前附表* 资格证明文件资料要求中的“序号*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序号*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序号*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序号*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序号*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序号*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承诺函》,若不提供《承诺函》的,应按谈判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供应商应对其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供应商承诺内容与实际情况不符合的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供应商应根据诚实信用原则如实承诺,若发现未如实承诺、涉嫌提供虚假材料,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其他内容不变更正日期:****年**月**日三、其他补充事项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采购人信息 名称:漳州市自然资源局 地址:龙文区新浦东路***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漳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漳州市龙文区水仙大街***号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陈 电话:***********漳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年**月**日相关附件: 福建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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