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黔西洞口至三穗国家高速公路会同(湘黔界)至天柱段与贵州省罗甸至望谟高速公路蔗香至红水河段(黔桂界)项目特许经营者招标第2次澄清答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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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的规定,招标人就《洞口至三穗国家高速公路会同(湘黔界)至天柱段与贵州省罗甸至望谟高速公路蔗香至红水河段(黔桂界)项目特许经营者招标文件》(以下称“招标文件”)发布第*次澄清答疑,并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应将本次澄清答疑与招标文件一并阅读,本次澄清答疑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本次澄清答疑内容为准。澄清答疑内容如下:[if !supportLists]一、[endif]投标人提问一:招标文件P*页投标人资格要求:“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请问在投标文件是否需要提供相关网页截图?答:是,需要提供相关网页截图。招标人:贵州省交通运输厅 招标代理:****** ****年**月**日文件预览:澄清答疑.pdf洞口至三穗国家高速公路会同(湘黔界)至天柱段与贵州省罗甸至望谟高速公路蔗香至红水河段(黔桂界)项目特许经营者招标(第*次).GZTYDY答疑文件.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