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龙岩2024年10月15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意见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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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或不予批准的审批意见,现依据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予以公示。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序号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单位环评机构项目概况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拟不予批准的原因)公众参与情况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关环保承诺(链接)备注*年产****万只充电器适配器外壳扩建项目龙岩市武平县武平高新区岩前园区思明大道***号福******福建省******项目位于龙岩市武平县武平高新区岩前园区思明大道***号福******现有厂区范围内,建设性质为扩建。拟利用现有闲置车间*栋,建设**条充电器适配器外壳生产线,储运工程和公辅工程依托现有工程。项目以PC、PIN脚、不锈钢弹片为原料,经混料、烤料、注塑成型、检验等工艺,年生产****万只充电器适配器外壳。(一)进一步梳理现有工程存在的环境问题,并采取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确保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二)严格落实废水污染防控措施。项目实行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进入武平县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三)严格落实废气污染防控措施。生产过程应在封闭车间内进行,严格控制混料、破碎等过程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注塑废气经集气罩收集+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不低于**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四)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控措施。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对高噪声设备采取隔声、消声、减振等综合降噪措施。(五)严格落实固废污染防控措施。不合格品经破碎后回用于生产;清扫收集粉尘、废包装材料外售综合利用;废活性炭属于危险废物应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已公示,公示期未接到群众投诉及举报电话。一、公示时间:****年**月**日-****年**月**日(*个工作日)
二、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电话:****-*******、*******(传真)
电子邮箱:******
通讯地址:龙岩市商务运营中心L幢供销大厦*楼龙岩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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