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孝感【孝昌县中心】孝昌县太子米农业科技示范项目(一期、二期)工程总承包(EPC)孝昌县太子米农业科技示范项目(一期、二期)工程总承包(EPC)第1次答疑(标段编号HBXI-202410FJ-02000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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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澄清内容如下:一、招标公告“*.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 ”的内容删除“建设规模中最后一句“(配建充电桩*个)非机动车停车位**辆(配建充电桩*个);配套建设供配电给排水、消防、绿化等公用设施。” 修改为“建设规模:智慧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占地**.**亩,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建筑面积*****.**m*,其中综合服务中心****.**m*、智能云仓配送中心****.**m*、配套用房***.**m*、垃圾存放间**.**m*,配备智能云仓、农产品湖源等系统及冷链物流设备。有助于完善太子米全产业链流通体系,促进太子米、太子稻良种及其相关产品的销售和推广。”二、投标人资格要求“***.******.***财务要求:近三年平均利润大于*元(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年、****年、****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成立以来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修改为:“近三年平均利润大于*元(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年、****年、****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成立以来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联合体各方均应提供)。”三、补充上传了“初步设计概算”。请各投标人重新下载澄清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