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深圳中共深圳市光明区财政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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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区委统一部署,****年**月**日至****年*月**日,深圳市区级交叉巡察第*组对中共深圳市光明区财政局党组开展了巡察。*月**日,深圳市区级交叉巡察第*组向区财政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区财政局党组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区财政局党组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严格对照深圳市区级交叉巡察第*组反馈意见和要求,坚持问题导向,综合施策、标本兼治,扎实推进整改工作。区财政局党组书记坚决扛起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职责,以强烈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担当,对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环节亲自督办,以较真碰硬的态度、务实管用的措施、扎实有效的作风,推动问题清仓见底、整改全面彻底。  (一)强化组织领导,明确整改责任。召开局党组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央办公厅《关于加强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的意见》以及省委、市委、区委有关整改工作要求,研究部署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引领带动全体党员干部统一思想、深化认识,切实增强巡察整改落实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  (二)细化整改措施,稳妥高效推进。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对整改工作牵头抓总,全面负责,高标准推进巡察整改工作。召开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专题会议,专门研究巡察整改落实方案,进一步细化整改措施,明确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组织局党组班子成员深刻剖析问题根源,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明确整改方向和整改措施。  (三)强化举一反三,推动标本兼治。坚持标本兼治、破立并举,将建章立制贯穿整改工作全过程,推动整改工作常态化、长效化。聚焦补短板、强弱项,建立完善相关制度,强化制度约束,固化整改成果。综合运用考核评价、督查督办等措施,强化制度执行力,确保各项整改任务落到实处。  二、巡察整改任务落实情况  (一)关于“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方面  *.理论学习方面。  针对“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方面,一是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学习制度,始终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党的建设、财政工作等领域的最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作为学习内容。二是安排专人跟进党组会第一议题学习落实情况,及时梳理政治要件落实情况台账,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三是严格落实“班子成员领学解读、中层正职参学践读、主要领导评学导读”学习机制,在局党组会议上,安排局党组成员领学第一议题、科室负责人作学习发言、局党组书记作总结讲话,切实推动党员干部学懂弄通做实。  针对“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方面,一是组织党务工作者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关于进一步提高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质量的意见》等制度文件,提高党务工作人员业务水平,规范开展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二是安排专人负责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定期收集汇编学习资料、组织集中学习、做好学习记录,组织专题学习会,组织班子成员集中学习研讨,强化理论武装。三是制定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计划、学习指引,定期开展个人自学、实地调研、集中学习等,并及时向宣传部门报送学习情况。  *.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方面。  针对“行业监管责任落实”方面,一是制定财会监督专项行动方案,对代理记账行业专项整治作出具体要求,推动代理记账行业监督检查常态长效。二是开展代理记账行业违纪违规专项整治,梳理“无证经营”“虚假承诺”的代理记账机构,同步提醒整改,有效促进行业健康发展。三是开展代理记账机构管理系统异常数据清理工作,及时核实未变更异常数据的机构,并与市监部门做好信息互通。  针对“政府投资基金管理绩效评价制度”方面,一是调研了解其他地区引导基金方面先进做法,制定政府投资引导基金绩效评价办法。二是采用“边评边试”方式,不断完善政府投资引导基金评价办法和指标体系,确保制度更加科学、合理。  针对“国有资产管理制度修订”方面,依据上级最新文件精神,修订管理办法及配置、使用、处置的实施细节,进一步强化对国有资产监督管理。  *.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方面。  针对“‘全面从严治党’专题研究”方面,一是召开全面从严治党专题会,深入开展政治生态分析研判,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召开全面从严治党推进会,听取上半年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汇报,进行政治生态分析,并部署下一步工作。二是全面总结上半年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形成工作报告。三是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案,分解全年任务,明确各科室、中心责任。  针对“谈话提醒”方面,一是严格落实党内谈话制度,制定提醒谈话计划,及时开展提醒谈话。二是定期开展日常谈话、工作谈话,及时了解党员、干部思想动态、工作状态等情况,强化沟通交流,形成良好干事创业氛围。三是安排专人负责收集每季度提醒谈话、谈心谈话情况,做好党内谈话材料归档与保存,加强党员干部经常性监督。  针对“廉政风险点排查”方面,一是印发廉政风险防控工作通知,全面开展各科室、中心及个人岗位廉政风险点排查,梳理廉政风险问题,整理排查台账。二是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召开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抓好分管领域、分管部门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三是全面总结上半年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形成工作报告。四是开展采购领域“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抽查辖区社会代理机构,对相关违规行为予以通报,并督促及时整改;及时发出管理风险提醒函,督促各单位加强采购全过程管理。  (二)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方面  *.采购合同管理方面。  针对“采购流程”“合同签订流程和内容”“合同法律审查制度执行”方面,一是及时修订采购管理办法,制定采购流程图,加强政府采购过程监管力度。二是安排专人进行法律意见复核,实行合同备案初、复审“双审核双备案”机制,对签订合同的流程严格把关,针对合同备案过程中出现的合同内容不规范、不完整等问题,退回经办人重新修改。联合财务报账程序,坚持“先备案后付款”原则,实现双重把关。三是开展局内采购、合同签订培训会,普及采购管理业务知识,提升干部职工工作技能。  *.公务卡管理方面。  针对“公务卡支付”方面,一是召集相关科室研究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要求,严格规范公务卡使用和管理;通报“公务卡支付管理”整改情况,进一步规范公务卡使用。二是发布规范使用公务卡提醒事项,印发规范公务卡使用管理的通知,推动全局上下形成规范使用公务卡良好氛围。三是制作宣传海报,大力进行公务卡使用宣传,督促各科室(中心)形成使用公务卡好习惯。四是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强化岗位监督,及时防范化解廉政风险。  (三)关于“基层党的组织建设”方面  *.党组“三重一大”议事方面。  针对“局党组议事表决”“督查工作跟踪落实”方面,一是认真执行“三重一大”议事决策程序,严格落实“先组织班子成员发表意见,再表决”的规定要求。制定办会工作流程图,组建办会工作群,及时将有关要求传达至科室,确保会议更加规范、高效。二是安排专人负责会议记录工作,严谨记录议题表决情况,班子成员手写签名确认记录内容,确保会议记录全面真实准确,符合原意。三是安排专人负责议题情况梳理报送工作,保持和派驻组的沟通交流,及时报送党组会议议题材料至纪委备案。四是制定议定事项督办表,列入督办工作体系,实现重点工作全程追踪、长期工作适时催办,动态跟进议定事项工作进展。  *.基层党建工作方面。  针对“‘三会一课’制度落实”“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方面,一是安排专人负责局机关党建工作,按要求开展“三会一课”,及时做好党支部工作手册记录,同步整理通知、签到表等资料归档。二是组织人员参加区“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等专题培训,深入学习党建基础业务知识、台账资料归档等内容,进一步提升党务工作人员业务能力。三是制定党务工作者培训方案,明确培训内容,进一步加强对党务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提升党务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四是常态化开展谈心谈话,全面了解党员干部思想、工作、生活等情况,及时帮助解决问题。  *.干部队伍建设谋划方面。  针对“下属事业单位区财政绩效评价中心内设机构运转”方面,一是通过多种方式补充一批干部,配齐配强审理人员力量,防范廉政风险。二是明确内设机构部门设置,内设机构部门负责人列席党组会,牵头推动部门工作。三是推动审理部、综合部实体运转。  (四)关于“审计整改部分问题落实”方面  *.往来款项清理方面。  发文至相关单位开展追回代垫费用相关工作,截至目前,代垫费用已全部收回。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强化政治引领,深化全面从严治党。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全面落实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不断强化责任担当,层层传导工作压力,持续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二)强化标本兼治,构建长效机制。以问题为导向,倒查制度漏洞,围绕重点领域、重要环节,加大制度建设力度,把行之有效的实践创新成果提升为制度,形成长效机制。适时组织“回头看”,及时把巡察整改中形成的有效经验做法上升为制度成果,注重运用好巡察成果找差距、补短板、强动力、促发展。  (三)强化成果运用,助推高质量发展。把巩固巡察整改成果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结合起来,与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及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结合起来,与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全面从严治党结合起来,真正把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健全制度机制、建强干部队伍、推动工作发展的实效,为更好服务光明科学城建设贡献财政力量。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公开期限:****年**月**日至**月*日。  联系电话:********;邮政信箱:深圳市光明区公共服务平台***办公室;邮政编码:******;电子邮箱:******。  中共深圳市光明区财政局党组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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