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苏州苏州市2024年通用类办公自动化集中采购(第二批)更正公告

项目编号
点击查看
预算金额
点击查看
招标单位
点击查看
招标电话
点击查看
代理机构
点击查看
代理电话
点击查看

查看隐藏内容(*)需先登录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SZC-******-JZCG-G****-****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苏州市****年通用类办公自动化集中采购(第二批)首次公告日期:****-**-**二、更正信息更正事项:采购文件更正内容:第三章附件**.关于投标报价合理性的澄清说明原为:关于投标报价合理性的澄清说明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苏州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本公司愿就由贵中心组织实施的编号为 号(项目编号)的招标活动进行投标,对于本公司的投标报价合理性作出说明如下:投标人应当根据实际情况自拟答复并根据评标委员会关于澄清的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作为附件。备注: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条要求,当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或者低于项目预算金额的**%,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投标人出具书面说明及证明材料,例如库存清单、进货合同及发票、仓库照片、往期类似项目合同报价清单。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 年 月 日更正为:关于投标报价合理性的澄清说明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苏州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本公司愿就由贵中心组织实施的编号为 号(项目编号)的招标活动进行投标,对于本公司的投标报价合理性作出说明如下:投标人应当根据实际情况自拟答复并根据评标委员会关于澄清的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作为附件。备注: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条要求,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 年 月 日更正日期:****-**-**三、其他补充事宜无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采购人信息采购包*、采购包*单位名称:苏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单位地址:苏州市三香路***号联系人:童坚联系电话:*********.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单位名称:苏州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单位地址:苏州市平泷路***号联系人:集采中心联系电话:********、*********.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集采中心电话:********、********五、附件(适用于更正中标、成交供应商)无
查看隐藏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