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长治关于公开遴选采购代理机构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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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采购活动,确保政府采购工作的公开、透明、公平和公正,现向社会公开征集****年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具体事项公告如下:一、项目概况本次通过遴选确定*家采购代理机构,对****年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提供全程采购代理服务。二、代理机构资格*.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在山西省政府采购网备案登记,《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须包含相关采购代理服务选项;*.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自****年**月**日至今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具有履行代理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未配对的括号或引号!(***.******.***.cn)失信被执行人和中国政府采购网(***.******.***.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响应人(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截图);*.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三、代理工作内容*.负责****年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全程采购代理服务工作;*.认真做好全过程的各项记录,及时整理全流程所有资料文件装订成册,并于工作结束后**日内向委托人移交相关全套档案资料;*.按照委托方要求完成其他相关工作;*.法律法规要求的代理机构需要完成的工作。四、报名提供资料*.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在山西省政府采购网上进行政府采购的代理机构登记注册证明材料(可提供网页截图);*.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并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年审计报告。报名文件一式两份,需密封完好并加盖公章。五、报名要求时间:****年**月**日上午*:**至****年**月**日下午**:**(共*个工作日),不接受邮寄材料报名,逾期提交文件不予接受。公告发布期间报名单位达到*家以上方可遴选,报名单位不达*家的,公告将延期*天。地点:长治市农业农村局社会事业科(长治市延安南路**号) 选择标准:长治市农业农村局根据代理机构提供的资质、业绩等材料组织评定,综合考虑,择优选用。长治市农业农村局对本公告具有最终解释权。联系人:李慧聪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