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洛阳嵩县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场垃圾渗滤液工程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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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工程招标人为嵩县市政管理局【委托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为招标代理机构】,招投标监督机构为嵩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本次招标的投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现将本次招标内容和投标资格条件等公告如下:*、工程概况(*)工程名称:嵩县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场垃圾渗滤液工程EPC总承包(*)建设地点:嵩县库区乡安岭村(*)设计规模:**吨/日(*)资金来源:上级拨入加自筹资金(*)工程投资:总投资约为****.**万元*、招标内容:根据招标文件提出的技术要求进行设计、施工、采购、安装 、调试、运行、移交、培训、指导维护等工程内容和缺陷责任期内工程缺陷修复,具体内容如下:(*)依据招标文件的技术要求进行本工程的施工图设计等。(*)本工程施工材料及设备的采购、安装、配套设施的建造及调试。(*)本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等。(*)本工程通过环保验收、移交验收后整体移交给招标人。(*)渗滤液处理区内与本工程其它配套的部分设施和设备。本工程采用EPC总承包方式,中标人必须执行现行技术规范和垃圾渗滤液处理标准,要求向招标人提供合格工程,同时必须对渗滤液处理系统的能力、效果、运行成本给予实质性的保证。*、资格条件:(*)投标人具有市政工程设计乙级或环境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专项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须完成过类似业绩。(*)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或市政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应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投标人必须提供企业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年**月**日至****年**月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至**:**,下午**:**至**:**(北京时间,下同),在嵩县伊源写字楼***室(原嵩县招待所)报名。报名时须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等级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类似业绩合同、拟派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考核合格证、法人代表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企业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联合体协议书(如有联合体)(原件及加盖有效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壹套)。*、招标文件的获取(*)经审核通过的报名单位可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元,售后不退。*、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的递交地点及截止时间见招标文件。(*)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联系方式招标人:嵩县市政管理局联系人:李红强联系电话:***********招标代理机构: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联系人:赵明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