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普洱KC2012-1104普洱市市级及思茅区2013-2015行政事业单位公务车维修定点采购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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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行政事业单位机动车辆维修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云南省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及相关规定,云南凯乐普(普洱)******受普洱市财政局、思茅区财政局的委托,就普洱市市级及思茅区****-****行政事业单位公务车定点维修服务进行公开招标。凡在思茅区境内具有二类以上(含二类)汽车维修资格(****年度审验合格)的维修企业,均可参与。一、招标项目内容:招标编号:KC****-****项目名称:普洱市市级及思茅区****-****行政事业单位公务车维修定点采购采购范围:公务车维修服务(不含汽车装饰及补胎換胎)定点采购单位数量:**家定点时间: ****年*月*日至****年**月**日的定点维修服务。二、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投标人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在普洱市思茅区中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二类以上(含二类)汽车维修资格(****年度审验合格)。*、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行合同的记录,及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较好的资金、财务状况,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投标体。三、资格审查:本项目投标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在接收投标文件时进行复审。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附上所有的资格证明文件,要求提供的复印件的必须加盖单位印章,并在必要时提供原件备查。若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不全或不实,将导致其投标或中标资格被取消。四、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招标文件自****年**月**日至****年**月** 日每天上午*:**——**:**、下午**:**——**:**为止。(工作日,北京时间,下同)在普洱市西园路*号老办公楼***号购买。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元/份,本次招标不办理邮寄,售后不退,投标资格不能转让。购买标书时需要提交:*. 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企业法人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 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副本) 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投标)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原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投标)。五、 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年**月* 日*:**-*:**时递交标书;****年**月* 日*:**时开标。六、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普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住建局交易点招标一厅(普洱市思茅区龙生路**号普洱市住建局一楼)。七、采购人: 普洱市财政局思茅区财政局招标代理: 云南凯乐普(普洱)******地 址:普洱市西园路*号老办公楼***号邮 编:******联 系 人:周健联系电话(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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