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南充南充市医疗垃圾焚烧炉项目招标采购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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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正标题:招标采购更正公告 原公告标题:南充市医疗垃圾焚烧炉项目采购招标公告 更正事项: 招标更正行政区划:南充市-顺庆区项目编号: NSCG-****-Z-*** 采 购 人: 委托招标单位/采购中介机构名称: 中介机构编号: 更正公告日期: ****年**月**日*时**分原公告日期:****年**月**日**时**分 更正理由: 关于保证金交给方式的更正 更正内容: 招标文件更正——保证金——原招标文件:投标保证金 金 额:见第一章第十一条规定(在招标人账户上有足额余款的供应商可提交书面说明将该款项转为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书面说明必须在开标的前一天提交,并由招标人盖章确认)交款方式:本地采取银行转账形式,外地采取电汇凭证形式。可带现金至开标会现场。收款单位:南充市顺庆区政府采购中心开 户 行:南充市商行顺庆支行银行账号:******************交款截止时间:****年**月*日**:**时(投标保证金的交纳以银行下账时间为准)。现更正为:投标保证金 金 额:见第一章第十一条规定(在招标人账户上有足额余款的供应商可提交书面说明将该款项转为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书面说明必须在开标的前一天提交,并由招标人盖章确认)交款方式:本地采取银行转账形式,外地采取电汇凭证形式。收款单位:南充市顺庆区政府采购中心开 户 行:南充市商行顺庆支行银行账号:******************交款截止时间:****年**月*日**:**时(投标保证金的交纳以银行下账时间为准)。 联系人/联系方式: 其它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