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嘉兴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消防报警远程监控系统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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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采购人名称: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二、采购项目名称:消防报警远程监控系统项目三、采购组织类型:政府集中采购四、招标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为提高本院大楼消防设施及火灾报警的正常运行,预防火灾事故发生,故须与浙江省城市建筑消防设施及火灾报警远程监控系统联网和远程监控管理服务。设备及服务供应商须提供远程监控系统设备一套,保修期两年,并提供远程监控管理服务三年(报警点数****个以下)。五、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六、申请理由:根据省公安厅消防局《关于协助推广应用城市建筑消防设施及火灾报警远程监控系统的函》的内容,省消防局选择清华同方浙江中辰火灾自动******作为唯一合作单位,组建浙江省城市建筑消防设施及火灾报警远程监控中心。故我院安装火灾报警监控系统要发挥作用只能与浙江中辰火灾自动******合作,故申请单一来源采购方式。七、拟定供应商:浙江中辰火灾自动******八、其它事项: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自本公示发出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年**月**日到****年**月**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嘉兴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提出意见。政府采购财政部门联系方式财政部门:嘉兴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地点:嘉兴市环城西路**号联系人:王晓其联系电话:****-********传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