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成都关于川政采招[2012]207号技术和资质要求公示的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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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正标题:关于川政采招[****]***号技术和资质要求公示的更正公告 原公告标题:成都理工大学计算机、四川省财政信息中心硬件平台采购项目技术和资质要求公示 更正事项: 招标更正行政区划:四川省项目编号: 川政采招[****]***号 采 购 人: 委托招标单位/采购中介机构名称: 本级政府采购中心中介机构编号: 更正公告日期: ****年**月**日**时**分原公告日期:****年*月*日*时*分 更正理由: 更正内容: 更正事项及内容: 该项目第三包供应商资格条件如下: *、供应商须在中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供应商须具有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贰级资质或以上级证书; *、供应商须具有中国信息安全测评中心颁发的国家信息安全服务资质-安全工程(一级)或以上级证书; 供应商认为本次采购项目的技术和资质要求等存在倾向性或不合理性,请具体指出存在倾向性或不合理性的内容,并进行说明。所提出的意见请在****年**月**日**:**时前,以书面形式反馈至我中心。 联系人/联系方式: 其它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