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广州佛山市行政审批电子网络一体化建设(第四期)监理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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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对佛山市行政审批电子网络一体化建设(第四期)监理项目进行采购,经初步市场调查,该项目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三款规定“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情形。现按规定进行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报批前公示,并邀请能够提供满足本项目采购需求并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供应商前来报名登记。一、公示及报名登记截止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时截止二、拟定采购供应商:广州市******三、采购项目需求(一)采购项目名称:佛山市行政审批电子网络一体化建设(第四期)监理(二)项目内容*.项目背景概述近年来,全国一些地方政府都在大力推进网上审批。我省早在****年印发了《广东省“一站式”电子政务建设指导意见》,对推进网上审批提出了具体要求。****年省委印发的《广东省市厅级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落实科学发展观评价指标体系及考核评价办法(试行)》,明确将行政许可事项网上办理率做为评价各市信息化发展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指标。****年市政府印发的《佛山市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和《佛山市信息化发展“*+*”规划纲要****-****》,都将建设“一站式”网上审批服务平台列入主要内容之一。市政府印发的《佛山市公共信息网络资源共建共享工作指导意见》对全市行政审批数据集中和共享也提出了指导性要求。****年,在《“四化融合 智慧佛山” 发展规划纲要》中,也明确提出了“加快推进全市行政审批电子网络一体化建设”的具体任务。****年*月省政府在《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网上办事大厅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中,明确要求各地市按照省的统一要求建设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地市分厅,到****年底,各地行政审批类网上办理率要达到**%。现项目已进入第四期,拟完成推广一体化项目的建设成果、深化一体化项目的应用程度、配合行政管理体制改革通过搭建基于一体化平台的并联审批相关专项应用、建设配套服务推动部门之间审批信息资源共享、引入新的技术手段创新服务模式促进网上审批的应用等内容。由于我市行政审批电子网络一体化具有覆盖范围广、涉及部门多、应用需求复杂、安全性要求高、投资大、周期长等特点,项目实施过程复杂,对实施过程中的质量控制、成本控制、进度控制要求严格,任务艰巨。为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减少建设风险,规范建设过程,保证业主和承建单位双方利益,需要一家******来负责项目的监理工作。*.项目实现功能及建设内容(*)在项目的需求分析阶段,完成项目需求说明书的审核工作,并提供客观的监理意见。(*)在系统概要设计阶段,完成项目概要设计书的审核工作,并提供监理意见。(*)在系统详细设计阶段,完成项目详细设计书的审核工作,并提供监理意见。(*)在系统试运行阶段,完成项目测试方案的审核工作,并提供监理意见。(*)在系统验收阶段,配合业主方组织项目的验收工作,审核验收方案和验收报告,并向业主方提供监理意见。根据项目进度,按照甲方认可的技术方案、实施要求、验收标准,甲、乙双方共同进行不定期的阶段性验收或系统初步及最终正式验收。项目验收依次序对照执行标准为:①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和使用地相关安全质量标准、行业技术规范标准、环保节能标准;②双方约定的其他验收标准。*.实施需求(*)必须建立佛山市行政审批电子网络一体化建设((第四期))项目监理机构,监理机构在完成本合同规定的监理工作后方可撤销。(*)派出监理工作需要的监理机构及监理工程师,向业主方报送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及其监理机构主要成员名单,完成监理合同中约定的监理项目范围内的监理业务。在履行合同义务期间,应定期向甲方报告监理工作。(*)在履行本合同的义务期间,应认真、勤奋地工作,为业主方提供与其水平相适应的咨询意见,公正维护各方面的合法权益。(*)使用甲方提供的设施和物品属甲方的财产。在监理工作完成或中止时,应将其设施和剩余的物品移交给业主方。(*)在佛山市行政审批电子网络一体化建设((第四期))项目的保修期内,为业主方免费提供该项目范围内的咨询和监理服务。四、供应商资格条件*、供应商须是中国大陆境内合法注册的非联合体企业,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从事本项目的经营范围和能力。*、供应商须具有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乙级或以上信息系统工程监理资质证书。五、报名联系方式联系人: 林少文联系电话:*********** 、****-********报名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号行政服务中心*楼***室佛山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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