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六安六安市第四人民医院采购云备份服务项目(二次)成交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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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f !supportLists]一、[endif]项目编号:AHLX****-***-*二、项目名称:六安市第四人民医院采购云备份服务项目(二次)三、成交信息:*.供应商名称:中国******六安分公司*.供应商地址:六安市梅山南路以东中国移动通信集团第二移动通信楼*.成交金额:壹万陆仟捌佰捌拾捌元整/年(¥*****.**元/年)四、主要标的信息服务类项目名称:六安市第四人民医院采购云备份服务项目(二次)服务范围:详见谈判文件服务要求:详见谈判文件服务时间:服务周期为三年,合同到期后所有存储数据无条件返还招标人,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得停止服务。服务标准:详见谈判文件 [if !supportLists]五、[endif]评审专家名单:马菊、张静、宋丰山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详见本项目采购文件前附表中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八、其他补充事宜: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下午**:**-**:**,节假日休息)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六安市第四人民医院,联系电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被质疑人名称;(*)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明确的请求及主张;(*)必要的法律依据;(*)提起质疑的日期。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质疑材料不完整的;(*)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采购人信息名 称:六安市第四人民医院地址:六安市皋城路**号 联系方式:****-********、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地 址:六安市裕安区恒生阳光城**栋A座****室联系方式:****-********、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方工电 话:****-*******六安市第四人民医院**********年**月**日